法人財產權的概念和性質
我國《公司法》第4條第2款規定:“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,依法享有民事權利、承擔民事責任?!边@是我國立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對公司法人財產權的確認。
(一)確認公司法人財產權的意義
我國《公司法》第4條第2款規定:“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,依法享有民事權利、承擔民事責任?!边@是我國立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對公司法人財產權的確認。
上海松江注冊公司,確認公司法人財產權是建立公司這種現代企業制度的前提和基礎,也是進一步完善我國企業法人制度的關鍵之所在。只有確認了公司的法人財產權,才能使公司真正成為市場經濟的競爭主體和法人實體,才能使股東與公司之間的產權關系更加明晰。確認公司的法人財產權,不僅為公司實行自主經營、自負盈虧、自我發展、自我約束的機制奠定了堅實的財產基礎,而且有利于公司在國家宏觀調控下,按照市場需求自主組織生產經營,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、勞動生產率和實現增值保值的目標,同時,也解決了公司從有人負責到有能力負責的現實問題,上海松江注冊公司實現了公司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有機統一,有利于公司獨立享有民事權利、承擔民事責任。
(二)公司法人財產權的性質
法人財產權是指法人所擁有的財產權。主要指:企業法人有接受投資,進行經營,經營的結果由投資人承受的權利。法人財產權來自于投資人。投資人向企業法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,是將財產交給法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,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企業法人,所以法人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。
關于公司法人財產權的性質,在我國法學界主要有三種觀點。
(1)經營權說。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,公司法人財產權到底是法人所有權或者是其他權利,從公司法第4條第2款的字面含義上難以斷定,但從公司法第4條第1款的規定和我國已有的企業立法的思想脈絡來看,將公司法人財產權認定為法人經營權更為務實一些,加上公司法第4條第3款:“公司中的國有資產所有權屬于國家”的規定,就更加難以認定公司法人對股東投資形成的公司財產有所有權了。
(2)結合權說。特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,法人財產權是經營權與法人制度的結合。松江注冊公司,經營權是所有權派生又獨立于所有權的一種財產權,這種財產權一旦與法人制度相結合,即構成法人財產權。
(3)所有權說。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,公司法人財產權是具有所有權的物權,是物權當中的自物權。因為,公司法人財產權的內容與所有權的基本內容相同,都包括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處分。公司法人財權基于公司法人的設立,即出資人(股東)出資設立公司而產生,除此之外,公司法人財產權在取得方式和消滅原因上與所有權也都相同。因此,公司法人財產權具有所有權性質。